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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《人工智能综合法案》生效,高风险系统适用期限延后

欧盟《人工智能综合法案》于7月27日生效,在保留安全与基本权利保障的同时,调整部分合规义务、实施期限和监管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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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委员会发布消息称,《人工智能综合法案》(AI Omnibus)于2026年7月27日在欧盟范围内生效。该法案源自欧盟委员会2025年11月19日提出的数字综合方案,目标是对人工智能监管规则进行有针对性的简化,同时保留针对人员安全与基本权利的保障。

新规扩大了部分原本面向中小企业的支持措施,将其延伸至小型中等市值企业,使更多成长型公司能够按照与自身规模相称的方式履行义务。监管沙盒的准入范围也得到扩大,欧盟还将建立欧盟层面的监管沙盒,为企业在监管监督下开发和测试人工智能系统提供空间。

法案同时调整了部分高风险人工智能规则的适用时间。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附件三所列高风险系统的相关规则将从2027年12月2日起适用;嵌入机械、玩具和升降设备等实体产品、列入附件一的高风险系统,其规则适用时间为2028年8月2日。

在行政负担方面,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部分简化义务被扩大至小型中等市值企业。企业原有的人工智能素养要求得到简化,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将在推动人工智能素养方面承担更大作用。对于被认定为豁免的人工智能系统,新规还简化了在欧盟中央数据库中的登记义务。

安全与基本权利仍是此次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法案禁止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未经当事人同意的露骨性内容、私密内容或儿童性虐待材料,其中包括所谓的“裸体化”应用。为发现并纠正人工智能系统中的偏差,新规允许在相应目的下处理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。

治理安排也有所变化。欧洲人工智能办公室将获得更广泛的执法监督权限,覆盖部分基于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构建、并嵌入大型在线平台或搜索引擎的人工智能系统。法案还进一步说明《人工智能法案》与欧盟其他法律之间的衔接,并简化合格评定机构所涉及的程序。

整体来看,这次生效的综合法案并未取消欧盟人工智能监管框架,而是通过延长部分期限、扩大试验渠道和调整合规要求,为企业实施规则提供更明确的时间表。欧盟委员会同时公布了完整立法文本、《人工智能法案》实施时间表及常见问题资料,供开发和部署人工智能系统的企业核对适用要求。